赵XX挪用公款案
来源:陈友铭律师
发布时间:2009-05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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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赵××因挪用某银行100多万公款被浙江义乌警方逮捕。由于被挪用的款项涉及到几十户小商品市场个体工商户,因此,该案在义乌市造成了很大的影响。接受其家属委托后,辩护人三次从杭州到义乌会见被告人、法院阅卷及有关调查取证。在庭审当中,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系自首,认罪态度好,主动归还公款的观点被金华中级人民法院采纳。赵××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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